随着跨境电商进口业务的迅速发展,政府部门逐步推出相关政策和监管要求,以确保进口食品的质量与安全。本文将详细介绍跨境电商进口食品的监管要求,并探讨相关政策的特点和试点城市情况。

进口食品监管

一、跨境电商进口食品监管要求概述。

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根据商务部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的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跨境电商进口食品将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的监管要求执行。出口食品应符合原产地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识等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但与中国国内标准可能存在差异,消费者需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此类食品仅限个人自用,不得再次销售。动植物产品及动植物源性食品需获得准入。

试点城市范围:最初的试点城市范围包括37个城市(地区),但在商务部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中,新增了50个城市(地区)和海南全岛,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105个城市(地区)。

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政府相关部门发布了准入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准入正面清单包含1413种HS编码的商品,允许进口。负面清单指禁止进口的商品,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海关对直购进口食品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要求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对不合格或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商品采取风险消减措施,并对监测发现的质量安全高风险商品进行风险警示和管控措施。

二、政策文件的意义和实施情况。

跨境电商进口食品的监管政策文件对于确保进口食品的质量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要求、试点城市范围、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以及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政府部门为跨境电商进口食品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

试点城市范围的扩大将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进口食品的发展,为更多城市的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海外食品选择。

三、结语。

跨境电商进口食品的监管要求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企业在进行跨境电商进口食品业务时,务必遵守政策规定,确保产品质量和合规性,以满足市场需求并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