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安哥拉的包裹,当地海关有如下要求。

安哥拉包裹要求

(1)发票须提供英文正本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两份,并须附上公司盖章、签名,不接受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

(2)发票上贸易条款须为CIF 或C&F,不接受 FOB。

(3)发票上须注明收件人税号(Cartao De Contribuinte Tax ID Number)。

(4)申报价值大于5000美元的货件,须提供公证行公证证明(SGS Certification)。

(5)发票注明用于礼品用途的货件,价值不可超过 99美元。

(6)不接受化妆品类货件。

安哥拉海关实行最新的清关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所有寄往安哥拉的包裹快件(不论申报价值的高低),随货的运单、发票及其他相关的清关文件必须头正本原件,所有的清关正本文件需以一个文件封单独装封,并将文件封牢固贴在包裹的外包装上,文件封外须注明语句“addressed to AO DHL Express Import Department”。

随货发票的格式及内容申报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不接受形式发票,必须为商业发票

发票内容必须是打印,不接受手写。

发票须有发货公司的抬头(寄件人为个人的除外)。

发票的申报价值必须如实申报 ,不接受“0”价值的申报。

发票的申报内容若附有葡萄牙语的注释,可加快货物的清关进程。

发票上最好能提供货物的海关编码和原产国家。

发票上需注明收件人税号(Tax ID)。

发票上总价值应为 CIF价格(即包含有货物的价值、保险及运费)。

商业发票上各类物品须归类、有相应的编号,并注明数量、单价及总价值。

物品描述不能笼统申报,例如“Personal effects”,必须详细申报每项货必物的信息,并提供其数量、单价等。

发票和运单上的总申报价值必须一致。

运单、发票和税号上的收件人信息必须完全保持一致。

运单、发票及其他随货文件必须为正本,不接受副本资料。

关于阿尔及利亚不接受关税 DDP的通知

所有寄往阿尔及利亚的包裹,无论货件寄运前或货物到达当地后,均不接受关税预付(关税 DDP)。寄运货件前,发货人必须与收件人协商好,关税必须由收件人支付,否则因货物无法清关或派送等情况产生的一切延误及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